各有关部门及学院:
为做好教育部2021年度台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
参与部门及人员
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代表1名;机电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代表1名。
二、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7日(周三) 下午:2:00
地点:行政503会议室
三、其他安排
各学院代表请携带好学生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各单位请于11月17日(周三)12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2402872741@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3932504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