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台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6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我校全日制在读港澳台本科学生。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同等条件下,在广东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奖学金获得者及在国家、省市各类专业、文体、科技 、创新创业类赛事中的获奖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审时间及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
  2.需递交的材料:申请表和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学院需在申请学生成绩单上标注该生在上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情况及学分绩点情况(含专业排名,班级排名);其中,奖学金申请表请需申请人签字,学校审核意见由学院辅导员签名签署,应体现申请学生的个人特色,不能仅仅是“同意”二字,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定后,统一盖章。
  3.纸质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11月16日(周二)中午12:00前报送大学城校园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505室),申请表电子版发到24028727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学金名额
    一等奖2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二等奖3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等奖5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3932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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