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日本交换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4-07 点击数:

  2004年10月我校开展了与日本兵库县姬路独协大学的学生交流项目并为交换留学生申请到了日本兵库县HUMAP交流网络交换留学生奖学金。自项目开展至今,我校已先后派出了4批学生到兵库县姬路独协大学交换学习。2009年日方给我校的奖学金名额为1名。现将交换留学生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内容
  1. 2009年9月我校将派遣1名本科学生(可获得HUMAP奖学金资助)到姬路独协大学学习11个月,选送专业:日语(日语专业只限大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或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我校交换留学生必须修够《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学分。
  2.HUMAP交流网络今年资助我校留学生1名:奖学金月额8万日元,赴日本后一次性准备金15万日元,往返机票自付(约9万5千日元左右)。(人民币兑换日元现时汇率约为1:14.5)
  3.交换留学生向各自的母校交付学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免交接收方大学的学费和其他费用,其余费用均自理。交换留学生自己负担在接收方大学的住宿费用、伙食费。姬路独协大学向广东工业大学的交换留学生推荐合适的寄宿家庭或校园外住房。
  4.交换生在接收方大学就读期间,在与接收方大学在校生同等的就学条件下,在第一个学期内必须取得良好的成绩。如果交换生达不到这一要求,接收方大学可以要求该学生返回母校就读。交换留学生的学习成绩将在各学期结束时直接送至母校。派遣方大学负责确定该科目的学分。此外,如交换留学生违反了接收方大学所在国的法律时,将有可能被立即取消接收方大学的学籍,并被退回本国。
  5.交换留学生患轻度病症可在接收方大学的医疗室接受治疗,在校外医院就诊费用和其他医疗费用自理。各交换留学生还必须加入能对其留学期间由患病,受伤等所引起的医疗上的不可预测的情况提供补偿的保险。
  二、费用事宜
  我校派遣的交换留学生须向我校交纳:本专业一年学费+人民币24600元(用以支付对方学校交换留学生在我校一年的汉培留学生学费)。
  三、选拔方法和日程安排
  (一)、选拔条件
  1、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我校声誉。
  2、最新学年度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均排在本专业前10名。
  (二)、选拔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下载)于2009年4月10日前交到所在学院,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本科生申请表须送学生处和教务处签字)将人选申请表于4月14日前统一交到外事处.
  2、报名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日语水平笔试和口试(二级以上水平),考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初定在2009年4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选拔条件及日语考试成绩综合研究确定人选。
  四、其它注意事项
  有关签订协议及缴交保证金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广工大外字〔2007〕27号文,可在外事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执行。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39322761
                      教务处 学生处 外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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