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日本自费公派交换生项目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4-07 点击数:

  根据我校与日本姬路独协大学的合作协议, 现将2009学年中日自费公派交换留学生项目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费公派交换生项目内容
  1.2008学年秋季学期始,日本姬路独协大学每年接受我校10名自费公派交换留学生,专业要求为日语。交换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留学期间,我校交换留学生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交换生在接受方大学就读期间,必须遵守该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如有违反,将被退回本国。交换学习期满,应立即回到本国。
  二、费用事宜
  1.我校自费公派交换留学生向日本姬路独协大学缴纳该校设备使用和听课费的70% (约665000日元,人民币兑换日元现时汇率约为1:14.5),其它如国际旅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等自理。
  2.我校派遣的留学交换生需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同时向我校财务处交纳本专业1学年学费+保证金 1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按时回校时返还)。
  三、报名日程安排
  1.报名条件: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日语专业一、二年级本科生。
  2.有意参加交换学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交流合作栏目下载)于2009年4月10日前交所在学院,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本科生申请表须送学生处和教务处签字)将人选申请表于4月14日前统一交到外事处。
  四、其它事宜
  有关交换留学生签订协议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广工大外字〔2007〕27号文,可在外事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执行。 有关日本姬路独协大学的更多详情请登录www.himeji-du.ac.jp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39322761
                    教务处 学生处 外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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