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教育厅通知,为保证孔子学院可持续发展,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决定今年扩大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选派范围,鼓励非合作院校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建设,特请广东等有关省教育厅协助推荐人选。
我校师生中有意申报者,请仔细阅读附件内容,并于2009年3月27日下午4:00前将填好的《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推荐教师岗位用),《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推荐志愿者岗位用)递交到学校外事处(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15920320077)。通过学校审批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入选者将参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确定派出的教师、志愿者须接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派出的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号)执行;志愿者待遇按照《汉语教师志愿者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通过面试,此次未派出的教师、志愿者,将作为国家外派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调剂其他项目派出。
学生处 研究生处 人事处 外事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09-2010学年度孔子学院岗位推荐人数一览表
附件二: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推荐人选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附件三:汉语教学志愿者申请条件(推荐人选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附件四:《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推荐教师岗位用)
附件五:《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推荐志愿者岗位用)
附件六:《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推荐志愿者岗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