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翰林大学交换生项目

作者: 时间:2012-09-14 点击数:

  我校与韩国翰林大学于2009年6月建立了合作关系。根据合作协议及其附件内容,双方将开展学生交换留学合作,现将与该校留学生交换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翰林大学坐落在距离首尔市仅80公里的风景秀美的春川市。翰林大学自1982年起正式建校。建校初期有4个学院,自建校起至今翰林大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截至目前,翰林大已有7个学院,37个专业,4个一般研究院和4个特殊研究院。在2006年在韩国大学综合评估中,翰林大学凭借其雄厚的教学实力,位居第四位,并获得优秀大学的殊荣。现在该校本着‘发奋图强建翰林’的精神,力争把学校建设成能培养出 “具有丰富的人文精神和具有创造性智慧人才”的国际知名大学。
  二、交换项目内容
  1.两校进行本科生或研究生的留学生交换,专业不限,专业范围请登录http://hallym.ac.kr查询。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我校交换留学生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各交换留学生向各自的母校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免交接受方大学的学费,其余住宿费和生活费等费用自理。
  3.学习安排:学生到校后,申请到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英文课程进行学习。
  4.交换生在接受方大学就读期间,必须遵守该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如有违反,将被退回本国。交换学习期满,应立即回到本国。
  三、费用事宜
  1.我校派遣的留学交换生须向我校财务处交纳以下费用:本科生:本人本专业学费+人民币15000元(用以支付对方学校交换留学生在我校一年的汉培留学生学费)。研究生:计划内学生,人民币15000元;计划外学生学费+人民币15000元。
  2.派遣的交换生须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并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1,5000元(按时回校时返还)。
  3.交换生凭交费收据到外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签证表及学校签发的证明信件。
  四、选拔方法和日程安排
  1.选拔条件
  ①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
  ②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
  ③报名对象: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2.选拔方法
  ①有意参加交换学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点击下载),本科生申请表须送学生处和教务处签字,研究生申请表须送研究生处签字,并交到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11外事处办公室。
  ②报名学生的英语水平依据为该生四、六级统考及学期英语成绩,必要时进行英语口试。
  ③根据翰林大学要求,所有报名人选材料将送至翰林大学,由该校挑选。
  联系人:外事处曹老师 电话:39322760;外事处尹老师 电话:39322761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处 外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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