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做好我省高校港澳台侨学生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分会课题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与要求
研究课题为港澳台侨学生培养、管理、服务实践研究,研究方向按照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课题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方向与研究领域,并非课题的具体题目,各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和自己的实际确定具体题目。
课题研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研究工作开展。研究成果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符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最终研究成果须包括研究报告及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鼓励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申报课题要求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强化问题导向、增强创新意识。课题内容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原创性、开拓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过程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
二、立项数量和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类别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分会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资助不超过2项;一般课题分会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资助不超过8项。立项后拨款。
三、申报要求
1.专项课题申报面向校内各单位。
2.专项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报人须有长期从事高校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工作相关经验,且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实施;每人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一项课题。
3.各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时必须明确课题类别,最终立项类别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4.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14日(周四),逾期将不予受理。
5.报送方式:申报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3),盖章并命名为“XX学院/单位-汇总表”, 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命名为“课题类别-学院/单位-申请人”,上述附件2,附件3文件盖章签字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到2402872741@qq.com。
四、 研究时间和成果要求
1.专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报人须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在结项时须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以及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在适当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分会2024年度课题成果”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五、联系方式
1.学会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分会秘书处:
张老师、黄老师,电话:020-85226319;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718室,邮编:510632。
2.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肖老师、王老师,电话:020-39325042;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行政楼505室。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分会2024年度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分会课题立项申报书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研究分会2024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