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学院:
为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台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 参与部门及人员
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代表1名;材料与能源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代表1名。
二、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8日(周二) 下午:2:30
地点:行政楼503会议室
三、其他安排
各学院辅导员代表请携带好学生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各单位请于11月7日(周一)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2402872741@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020-3932504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