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交换留学生项目报名通知

作者: 时间:2007-04-03 点击数:

  2004年10月我校加入HUMAP交流网络(日本兵库县内大学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大学间的交流网络),该网络主要为兵库县内大学与该网络间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和留学生交流等提供资助。2005年3月我校与兵库县内的日本姬路独协大学(http://www.himeji-du.ac.jp/nyushi/ryugakuseiannai.html)签订了无限期延续的学生交流项目协议并向HUMAP交流网络成功申请到了交换留学生奖学金名额。根据上述两个协议内容,2005年至今双方已各派了3名留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换学习。2007年的奖学金名额为中日方各1名。现将留学生交换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内容
  1. 2007年9月我校将派遣1名本科学生到姬路独协大学学习11个月,选送专业:日语(日语专业只限大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或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姬路独协大学也将于2008年3月派遣1名学生来我校学习一年汉语。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
  2.HUMAP交流网络今年资助我校留学生:奖学金月额8万日元,赴日本后一次性准备金15万日元,往返机票自付(约9万5千日元左右)。
  3.各交换留学生向各自的母校交付听课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免交接收方大学的听课费和其他费用,其余费用均自理。
  4.各交换生留学生自己负担在接收方大学的居住费用、伙食费。姬路独协大学向广东工业大学的交换留学生提供合适的寄宿家庭或校园外住房。
  5.交换生在接收方大学就读期间,在与接收方大学在校生同等的就学条件下,在第一个学期内必须取得良好的成绩。如果交换生达不到这一要求,接收方大学可以要求该学生返回母校就读。各交换留学生的学习成绩将在各学期结束时直接送至母校。派遣方大学负责确定该科目的学分。此外,如交换留学生违反了接收方大学所在国的法律时,将有可能被立即取消接收方大学的学籍,并被退回本国。
  6.交换留学生患轻度病症可在接收方大学的医疗室接受治疗,在校外医院就诊费用和其他医疗费用自理。各交换留学生还必须加入能对其留学期间由患病,受伤等所引起的医疗上的不可预测的情况提供补偿的保险。
  二、费用事宜
  我校派遣的交换留学生须向我校交纳:本专业一年学费+人民币23,398元(用以支付对方学校交换留学生在我校一年的汉培留学生学费和留学生宿舍住宿费)。
  三、选拔方法和日程安排
  (一)、选拔条件
  1、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我校声誉。
  2、2005-2006学年度学分绩点和综台测评均排在本专业前10名。
  (二)、选拔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交流合作栏目下载)于2007年4月6日前交到所在学院;
  2、报名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日语水平笔试和口试(二级以上水平),考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初定在2007年4月中上旬(具体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选拔条件及日语考试成绩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人选。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39322760
                   学生处 教务处 外事处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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