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1-05-25 点击数:
经学生报名、学院推荐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现经学校批准,决定推荐陈晓兰等18位同学(名单见附件)受合生珠江教育基金资助赴国(境)外相关合作院校进行交换学习。 公示时间为5月25日-27日,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反映: 教务处: 崔老师 受理电话:39322770 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曹老师 受理电话:39322761 教务处 学生处 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合生珠江项目拟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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