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泰国宋卡王子大学的合作协议及附件内容,我校将于2010年8-9月间派遣学生到该校进行交换实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内容
1. 2010学年两校进行本科生或研究生的交换实习,名额暂定为10人,专业不限。学习时间为8月至9月间,为期2个月。交互实习期间,学生保留我校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我校交换实习生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实习安排:学生到校后,到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进行学习或实习。
3.学生在接受方大学就读期间,必须遵守该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如有违反,将被退回本国。交换学习期满,应立即回到本国。
二、费用事宜
1.在泰国期间的食宿、交通等由宋卡王子大学免费提供,国际旅费自理(往返机票约人民币1500元)。
2.派遣的交换生须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并到外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签证表及学校签发的证明信件。
三、选拔方法和日程安排
1.选拔条件
①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
②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
③报名对象:本科二、三年级和硕士一年级学生。
2.选拔方法
①有意参加交换学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合作交流栏目下载),本科生申请表须送学生处和教务处签字,研究生申请表须送研究生处签字,并于5月5日前交到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11外事处办公室。
②根据宋卡王子大学要求,所有报名人选材料将送至宋卡王子大学,由该校挑选。
四、其它注意事项
有关签订协议、保证金、学籍管理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广工大外字〔2007〕27号,可在外事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 本科学生出访前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和《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校内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研究生与导师和研究生处联系,周详地做好在泰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研究生处同意。
联系人:外事处曹老师 电话:39322761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处 外事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宋卡王子大学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