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2017年度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种类、金额及名额
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共设“在读留学生奖学金”和“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两大类,各分A、B和C种层次,详情如下:
1. A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粤接受博士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30000元/人;
2. B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粤接受硕士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人;
3. C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粤接受本科学历教育的优秀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
此次我校接受申请的奖学金名额为: 博士留学生奖学金(在读)名额1名和(新招收)名额1名,硕士留学生奖学金(在读)名额3名和(新招收)名额1名,本科留学生奖学金(在读)名额9名和(新招收)名额2名。
二. 评审对象和条件
1. 评审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留学生、硕士留学生、博士留学生和申请2017级入读我校的学历留学生。
2.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相关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3. 申请人应当已在我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或已被我校录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纪录。
4. 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5. 在学期间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全勤奖、优秀生奖等鼓励性奖励)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三. 评审时间及材料报送
1. 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留学生申请,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 在校生需递交的材料:《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学生成绩单上需加盖公章,并标注该生综合测评排名及学分绩点情况。2017级新生需递交的材料:高中成绩单及学分绩点情况、广东工业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生审批表(本科生用表)。
3. 申请材料电子版需于2017年9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64843015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4. 申请材料纸质版需于2017年9月8日下午4:00前交报到大学城校园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行政楼511室。
5. 随后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各高校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审议,并评出获奖名单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四. 申请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老师,电话:39325945
何老师,电话:39322589
附件: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在校生)
2:《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二)》(2017新生)
学生处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