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高雄第一科大学生交换项目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5-19 点击数:

  2008年10月起我校与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高雄第一科大)开展了学生交换学习合作项目。根据两校签订的合作协议,特将2009-2010学年交换项目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内容
  1.交换生类别及专业:物理光电、计算机、电子工程、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交换生人数:18人。
  3.学习方式:课程学习(用英语授课)或项目研究,学分互认。
  4.交换时间:2009年9月—2010年7月。
  二、费用事宜
  1.我校交换生须向母校缴纳学费,同时须向高雄第一科大缴纳学杂费的1/3共计17508新台币/年,学分费免交;
  2.在台学习期间住宿费因为住宿条件不同:男生11000新台币/年,女生12200新台币/年;
  3.网络使用费:200新台币/年;
  (以上3项费用按人民币兑新台币约1:5汇率兑换,我校同学应缴纳高雄第一科技大学费用如下:男生约为人民币5742元,女生约为人民币5982元)
  4.高雄第一科大已向其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向我校交换生提供交流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①每学期末在台学习成绩平均分85-89分者可获得2000新台币/月的补贴;
  ②每学期末在台学习成绩平均分90分以上者(含90分)可获得4000新台币/月的补贴;
  5.其它交通费和伙食费自理(校内伙食费约需130新台币/天)。
  三、报名方法和安排
  1.报名条件
  ①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涉台政策,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②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2.报名方法
  ①有意者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交换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页交流合作栏目下载)并经相关导师、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速于5月25日前将申请表交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②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后送高雄第一科大挑选。
  四、其它事项
  有关签订协议、保证金、学籍管理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广工大外字〔2007〕27号,可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 学生出访前请周详地做好在台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39322761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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