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留学交换生选拔通知

作者: 时间:2007-03-09 点击数:

  2007年始,我校与泰国宋卡王子大学的合作增加了学生短期交换留学等项目。现将学生短期交换实习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内容:
  1.2007年选拔范围为轻工化工学院和材料能源学院的本科三年级学生或研二硕士生。名额2名,每学院1名。学习时间为2个月:2007年4月至6月。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或教学活动。交换生回校后如期参加考试(也可以申请缓考)。
  2.各交换留学生免交接收方大学的学费,国际旅费自理。接收方大学免费提供食宿和基本的医疗保障,泰方还向中方学生提供曼谷至哈亚的往返火车票和曼谷2天以内的住宿。
  3.学习安排:实习。
  4.交换生在接收方大学就读期间,必须遵守该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如有违反,将被退回本国。交换学习期满,应立即回到本国。
  二、费用事宜
  我校派遣的留学交换生须向我校财务处缴纳人民币4,800元,用以支付对方交换留学生在我校2个月的留学生住宿费、伙食费、基本医疗费(预收)等,其中基本医疗费预收800元/人,交换结束后多退少补。
  三、选拔方式
  1.选拔条件
  ①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
  ②品学兼优学生,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具体选拔条件由各相关学院自定。
  2.选拔方法
  有意参加交换学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交流合作栏目下载),于2007年3月14日前交所在学院,请有关学院确定人选后(本科生申请表须送教务处签字,研究生申请表送研究生学院签字),将人选申请表于3月15日前报到外事处,以便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因时间较紧,请各相关学院速通知到各有关学生班级。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39322760
                  教务处 外事处 研究生学院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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