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科大学生交换扩大报名范围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7-04 点击数:

  根据2007年5月我校与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高雄第一科大)的合作协议,两校定于2008年9月开始实施学生交换项目,交换对象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内容
  1.交换生类别及专业:物理光电、计算机、电子工程、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交换生人数:20名左右。
  3. 学习方式:课程学习(用英语授课)或项目研究。学分互认。
  4. 交换时间:2008年10月—2009年1月。
  二、费用事宜
  1.交换生须向各自母校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接受方学校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自理。接收方向交换生提供单人宿舍。
  高雄第一科大已向其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向我校交换生提供交流补贴的名额:本科生18000台币/月,硕士生20000台币/月,博士生26000台币/月。如该申请未能获批,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也可获得导师一定量的补贴。(参考信息:校内伙食费约需130台币/天,台币兑人民币现价汇率为1:4.3左右。)
  2. 我校交换生应向我校财务处缴交的费用:本专业学费+¥4000元住宿费(以供高雄第一科大交换生在我校留学生宿舍住宿)。
  三、报名方法和安排
  1.报名条件
  ①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涉台政策,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②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2.报名方法
  ①有意者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交换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页交流合作栏目下载)并经相关导师、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速于7月8日前将申请表交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说明:因交流补贴目前未知能否最终获批,请申请者在申请表上注明如无交流补贴是否参加本交流项目。
  ②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后送高雄第一科大挑选。
  四、其它注意事项
  有关签订协议、保证金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广工大外字〔2007〕27号文,可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
  联系人:黄鑫城 电话:39322760
           教务处 学生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学院
                 二〇〇八年七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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