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62号)和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4]401号)通知,请有意向报名的师生按时间节点进行申请。
资助申报咨询及申请材料的接收整理等具体事务国家留金委已委托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二楼,电话:37627213,37628200。
联系人:曹老师,39322760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