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芬兰图尔库应用科学大学的合作协议,现将2011学年春季两校交换留学生项目通知如下:
一、交换留学生项目
1.2011-2012学年两校将进行本科生的交换留学项目。具体学科项目请查询www.tuas.fi /incoming exchange students/ courses in English.。交换学习时间为1学期(2012年1月至2012年 6月)。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 我校交换留学生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各交换留学生向各自母校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免交接受方大学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自理。
3.交换生在接受方大学就读期间,必须遵守该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如有违反,将被退回本国。交换学习期满,应立即回到本国。
4.选拔条件和方法
①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
②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
③报名对象:2009和2010级本科生。
④有意参加交换学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和《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并请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⑤报名交换留学的学生请登录大学网页www.tuas.fi/ Incoming exchange students/ How to apply进行网上申请、填表(网申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交换项目类型请选择“other student exchange”. 申请表中紧急联系人的信息请填:
Last name: Cao
First name:Feng
e-Mail Address: rick@gdut.edu.cn
street: No.100 Waihuan Xi RoadGuangzhou Higher Education Mega Center Panyu District, Guangzhou
Country: China
Post code: 510006
Telephone number:0086-20-39322760
Relationship: International coordinator
⑥请申请者填写《图尔库应用科学大学学习协议书》(请下载附件),并准备一份英文的学习计划书。
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请签名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于2011年10月31日前交到外事处,由外事处集中邮寄到该校,由该校进行挑选。
5.我校派遣的交换留学生须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向我校财务处交纳本人本专业学费、保证金1.5万元(按时回校时返还)。交换生凭交费收据到外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签证表及学校签发的证明信件。
6.有关交换留学生签订协议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广工大外字〔2007〕27号文,可在外事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执行。 有关图尔库应用科学大学的更多详情请登录www.tuas.fi进行了解。
交换留学生项目联系人:曹老师,电话:39322760
教务处 学生处 外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交换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
图尔库应用科学大学学习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