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奥尔堡大学交换/留学项目报名

作者: 时间:2010-03-04 点击数:

  根据我校与丹麦奥尔堡大学的合作协议及其附件内容, 现将2010学年中丹交换留学生项目和出国留学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留学生项目
  1.2010-2011学年两校将继续进行本科生和硕士生的交换留学项目。具体学科项目请查询http://studyguide.aau.dk/programmes/。交换学习时间为1学期或1学年(2010年9月至2011年 7月)。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 我校交换留学生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各交换留学生向各自母校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免交接受方大学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自理(约4000克朗/月,约为5000人民币/月)。
  3.交换生在接受方大学就读期间,必须遵守该国法律和校纪校规。如有违反,将被退回本国。交换学习期满,应立即回到本国。
  4.选拔条件和方法
  ①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
  ②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奥尔堡大学要求:雅思6.5或相当水平,否则必须经过该校专业教授面试录取)。
  ③报名对象: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硕士一、二年级学生;博士生。
名额:10名(由奥尔堡大学教授挑选,未被录取的同学如希望继续参加交换留学项目需向奥尔堡大学缴纳相应的学费。具体学费请参照:http//studyguide.aau.dk/apply/tuition,入学后可向奥尔堡大学申请奖学金。
  ④有意参加交换学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交流合作栏目下载)并请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本科生申请表须送学生处和教务处签字,研究生申请表须送研究生处签字)将申请表于3月11日前统一交到外事处。
  ⑤报名交换留学的学生请登录奥尔堡大学网页http://studyguide.aau.dk/apply进行网上申请、填表(网申截止时间:2010年3月15日),并将表格打印后于2010年3月16日前交到外事处,由外事处集中邮寄到该校。
  ⑥学校根据选拔条件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交换留学生人选供奥尔堡大学挑选 。
  5.我校派遣的交换留学生须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向我校财务处交纳本人本专业学费、保证金1.5万元(按时回校时返还)。交换生凭交费收据到外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签证表及学校签发的证明信件。
  6.有关交换留学生签订协议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广工大外字〔2007〕27号文,可在外事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执行。 有关奥尔堡大学的更多详情请登录www.aau.dk进行了解。
  交换留学生项目联系人:曹老师,电话:39322761
  二、学历留学项目
  1. 丹麦奥尔堡大学接受我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到该校进行硕士/博士阶段学习,毕业后获该校硕士/博士学位。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雅思6.5,雅思6分者须经过该校专业教授面试录取)。专业范围请查询http://studyguide.aau.dk/programmes/。
  2. 学历留学生学费:在奥尔堡大学学历学习期间的学费具体请参照:http//studyguide.aau.dk/apply/tuition.
  3.学历留学生住宿费及生活费:约4000克朗/月(约为5000人民币/月)
  4.奖学金:奥尔堡大学每年提供奖学金。学生不用主动申请但会被列入评审对象。同时丹麦政府提供政府奖学金(请查询www.ciriusonline.dk)
  5. 截止日期:相关申请文件须在截止日期前寄出。
   三月十五日:秋季九月开学
   八月十五日:春季二月开学
  欢迎在校本科/硕士毕业生报名。
  学历留学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9322763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处 外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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