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兵库县姬路独协大学签订的协议,现将2011-2012学年中日交换留学生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内容
1. 2011年9月我校将派遣1名本科学生(可申请HUMAP奖学金资助,免交对方大学学费)到姬路独协大学学习1学年。选送专业:日语(只限大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或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的学生。留学期间,交换留学生保留原大学的学籍,双方学校互认学分。我校交换留学生必须修够《广东工业大学交换生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学分。
2.日本HUMAP交流网络此次资助我校留学生1名:奖学金月额约8万日元,赴日本后一次性准备金15万日元,往返机票自付(约9万5千日元左右)。
3.各交换留学生向各自的母校交付学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免交接收方大学的学费和其他费用,其余费用均自理。各交换留学生自己负担在接收方大学的住宿费用、伙食费。姬路独协大学向广东工业大学的交换留学生推荐合适的寄宿家庭或校园外住房。
4.交换生在接收方大学就读期间,在与接收方大学在校生同等的就学条件下,在第一个学期内必须取得良好的成绩。如果交换生达不到这一要求,接收方大学可以要求该学生返回母校就读。各交换留学生的学习成绩将在各学期结束时直接送至母校。派遣方大学负责确定该科目的学分。此外,如交换留学生违反了接收方大学所在国的法律时,将有可能被立即取消接收方大学的学籍,并被退回本国。
5.交换留学生患轻度病症可在接收方大学的医疗室接受治疗,在校外医院就诊费用和其他医疗费用自理。各交换留学生还必须加入能对其留学期间由患病,受伤等所引起的医疗上的不可预测的情况提供补偿的保险。
二、费用事宜
1.我校派遣的交换留学生须向我校交纳:本专业一年学费+人民币27000元(用以支付对方学校交换留学生在我校一年的汉培留学生学费等几项交流费用)。
2.派遣的交换生须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并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1,5000元(按时回校时返还)。交换生凭交费收据到外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签证表及学校签发的证明信件。
三、选拔方法和日程安排
(一)、选拔条件
1、维护祖国利益,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维护我校声誉。
(二)、选拔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下载)于2011年4月10日前交到所在学院,再由学院统一报到外事处。
2、报名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日语水平笔试和口试(二级以上水平),考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初定在2010年4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选拔条件及日语考试成绩综合研究确定人选。
四、其它注意事项
有关签订协议、保证金、学籍管理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广工大外字〔2007〕27号,可在外事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 本科学生出访前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周详地做好在日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同意。
联系人:外事处曹老师 电话:39322761
学生处 教务处 外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