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青年领导者奖学金
一、简介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若干名在职人员赴日本攻读硕士学位,设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济管理四个课程,各课程均为英语授课。
二、奖学金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录取计划
日方面向全球选拔、择优录取。
2017年度全球录取计划:行政课程最多20人;地方行政课程最多10人;法律课程最多15人;经管课程最多15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12个月
3. 选修课程及留学院校(各课程指定留学院校,无需自行联系)
行政及地方行政课程: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
法律课程:九州大学;
经管课程:一桥大学
4.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4.2万日元/月及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家机关或直属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各课程具体要求:
* 行政及地方行政课程: 1977年10月2日以后出生的行政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者优先;T OEFL-iBT79分(PBT550分)、IELTS6.0 以上。
* 法律课程:1977年10月2日以后出生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事法律工作满四年以上;TOEFL-iBT80分(PBT550分)、IELTS6.0以上。
* 经管课程: 1977年9月2日以后出生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经管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TOEFL-iBT100分(CBT 250分、PBT600分)、IELTS7.0以上;有GMAT成绩者优先,无GMAT成绩者,面试时将加试笔试。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10月16日至20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 请受理机构于2016年10月26日前将公函、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
五、评审及录取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名单,并提交日方。
2. 日方各大学将组织专家来华进行面试,并进行全球统一评审,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3.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
六、派出
一般为2017年9-10月。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周 俭 联系电话:010-66093981
传 真:010-66093581 电子邮箱: jzho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9月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按奖学金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详见附件 |
2 |
10月 |
申报 |
网上报名,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 所在单位审核后寄(送)至受理机构 |
受理机构统一将 申请材料提交国 家留学基金管理 委员会 |
3 |
10月-第二年7月 |
评审 |
申请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提 交日方;日方组织专家评审 |
报名时留下常用 电子邮箱,注意 邮件通知 |
4 |
8月 |
发放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评审结果 确定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 |
录取通知发放至 申请人推荐单位 |
5 |
8-9月 |
办理派出手续 |
①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 ②办理签证、预订机票、领取报到证等 |
请参阅《出国留学 人员须知》自行办 理 |
6 |
9-10月初 |
统一派出 |
赴日前请自行将赴日时间通知留学院校和指导教授;未按期赴 日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附件: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青年领导者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申请留学身份为“硕士研究生”;申请项目名称“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青年领导者项目”;申请留学情况:具体研究方向“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管”中四选一填写,计划留学单位对应所选课程的留学院校填写,计划出国日期“2017-10-1”,申请留学/资助期限12个月;国内导师情况可暂写“待定”,国外导师情况可暂写“NULL”。
二、对外申请材料(原件1套,复印件4套)
1.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均须贴相片(近期2寸同版免冠);
2.本科起全学年成绩单;
3.英文推荐信(2封):※不用另装信封,申报行政及地方行政课程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直接领导推荐信及所在单位领导(或原毕业院校指导老师)推荐信;申报法律及经管课程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领导及原毕业院校指导老师推荐信;
4.健康诊断书:按固定表格的要求体检并请医院在表格上填写盖章。体检结果一般需一周后才能拿,请先行体检同时准备其他材料;
5.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拥有硕士学位人员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6.申请理由及将来的计划(重要参考文件):请围绕申请理由、学成后的计划写一遍小论文,篇幅约为3页A4;
7.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如无护照者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英文成绩证明(申请经管课程人员如有GMAT成绩请提交;如无,面试时将加试笔试);
9.问答题。
※注:1)以上材料按1-9顺序排序,所有材料不要单独使用订书针、回形针、信封等,以方便专家审核材料,严格装订(原件册首页右上角注明original)。
2)均需用英文填写,统一使用A4纸;如提供的材料为中文件需另附英文翻译件,所有中译文均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公章。
3)原件、复印件落款处均须手写签名。
4)TOEFL 、IELTS成绩为近2年内,GMAT成绩为近5年内。
5)五套材料均交外方,请自留备份。
6)有固定表格的均使用固定表格,各项目表格不同,请下载使用对应的表格(行政.zip、地方行政.zip、法律.zip、经管.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