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充分发挥粤港澳高校联盟(下称“联盟”)作用,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联盟2025 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说明
(一)申报对象
粤港澳高校联盟广东成员高校、联盟框架下组建的专业联盟。
(二)申报范围
广东成员高校或专业联盟在广东省内组织开展的各类交流活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筑梦湾区·共创未来”粤港澳高校联盟青年学者论坛系列活动和其他活动项目(学术交流类、人才培养类、文体艺术类、高校内部治理类等)。香港、澳门地区举办活动按照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求
1. 所申报项目应立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学校高等教育发展,以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三地共同迈向知识型经济时代为目标,助力于三地学生交流和合作研究深化,区域合作层次和水平提升、协同创新。
2. 所申报项目应面向粤港澳三地成员高校或专业联盟成员单位开放,原则上应有粤港澳三地成员高校师生参加。
3. 所申报项目应立足节约原则,精准申报预算并按活动资助范围和要求使用资助经费。
二、资助类别及金额
(一)重点资助项目
根据每年联盟重点工作规划,对联盟广东成员高校或专业联盟在广东省内举办的参与范围广、影响力足的特色联盟交流项目进行重点资助,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二)一般资助项目
资助专业联盟在广东省内举办“筑梦湾区·共创未来”粤港澳高校联盟青年学者论坛系列活动。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承办“青年学者论坛”的专业联盟需按照联盟统一要求和标准进行论坛筹备与组织,确保论坛的学术质量和交流效果。
(三)立项不资助项目
成员高校或专业联盟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将计划开展的粤港澳交流项目纳入立项不资助项目类别,联盟秘书处将给予宣传、组织工作上的协助。对于成效好的项目,将作为联盟优秀工作成果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下一工作年度资助项目优先考虑。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提交主体
各成员院校可单独申请活动资助,也可联合其他院校共同申请活动资助。联合申请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提交申请材料。
(二)材料清单及提交时限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28日(周一)前将下述申请材料 Word 版及PDF 盖章扫描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学院+2025年广东省交流项目资助申请”命名打包文件,发送至学校联系邮箱(niustar2023@163.com):
1.粤港澳高校联盟2025年广东省交流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如可行性报告、合作协议、以往活动成果等。
四、评审及公示
联盟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并由联盟成员高校代表、专家进行评审后予以公布。
五、项目管理
获资助的成员院校或专业联盟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活动方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的院校或专业联盟将暂停下一年度立项资格。
活动结束两周内,请通过邮件报送报送项目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求见附件2)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邮(niustar2023@163.com) ,学校汇总后报联盟秘书处联系邮箱(ohmta@mail.sysu.edu.cn);总结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联盟秘书处拨付经费或授权立项单位完成报账,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联盟相关财务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六、联系咨询
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肖老师 王老师,电话:020-39325042
粤港澳高校联盟秘书处: 陈愉明,电话:020-84115633
附件:1.粤港澳高校联盟2025年广东省交流项目资助申请表
2.粤港澳高校联盟2025年广东省交流项目总结材料要求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