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季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学期交换生项目

作者: 时间:2016-04-21 点击数:

  我校已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根据两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将进行学生交换学习合作。现将交换项目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朝阳科技大学是台湾地区第一所民办科技大学,于1994年成立招生。该校秉持“做中学”的教育理念,倾全力培养“毕业即就业”的优质专业人才。目前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约16,000人,其中外国及境外学生约400人。由于办学绩效卓越,师资阵容及教学设施备受各界肯定,因此荣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教学卓越计划奖助,成为理工、信息专业科研绩效领先各校的卓越大学。
  

  二、项目介绍

  1.交换生类别及专业: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朝阳科技大学专业详情请参考项目资料。

  2.学习方式:课程学习或项目研究,双方学分互认。每学期的研修课程至少须为16个学分(最高修习学分数上限为25个)。每学分之授课时数,至少须达18小时。学生完成研修课程及活动后,朝阳科技大学将于学期结束发给研修证明及成绩单(包含学时与成绩)。
  

  三、费用事宜

  1.须向我校缴纳本专业学费并向朝阳科技大学缴纳学杂费及住宿费。朝阳科技大学费用参见项目资料。

  2..交换生在台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法和安排
  1.报名条件
  ①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涉台政策,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②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2.报名方法
  ①有意者请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交换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http://wsc.gdut.edu.cn/channels/65.html)(须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签字批准)和历年成绩单、在读证明、近期2寸照片2张(正面、半身、脱帽、白色背景)及相关资料于5月15日前交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②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后送朝阳科技大学挑选。

  五、其他事宜

  有关学分转换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有关签订协议、保证金、学籍管理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广工大外字〔2007〕27号,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页-合作交流-管理规定栏目浏览)。

  附:朝阳科技大学项目资料


  联系人:国际处张老师,电话:39322763 电邮:jinglegd@gdut.edu.cn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处 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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